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公示
时间:2021-05-17 08:55:38 来源: 作者: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公示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1〕157 号)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黑知函〔2021〕5 号)有关要求,经各地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审查,现将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的方正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方正县)、五常大米国家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示范区(五常市)等 2 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23日至4月28日。
如对上述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一概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1-82635431。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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