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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安化小籽花生等3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422 号)
时间:2021-05-26 10:31:15  来源:  作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二二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湖南、广东、四川等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安化小籽花生、罗浮山豆腐花、彭州蒜薹等 3 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申 请 产品名称 省份 申请机构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产地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安化小籽花生
 
 
 
湖南省
 
 
安化县人民政府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乐安镇、梅城镇、仙溪镇、长塘镇、大福镇、滔溪镇、小淹镇、江南镇、羊角塘镇、冷市镇东坪镇、柘溪镇、马路镇、奎溪镇、龙塘乡、田庄乡共   16 个乡、镇
现辖行政区域
 
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恳求批准“安化小籽花生”地理
、 标志产品保护地
域范围的请示(安政〔2018〕127 号
 
安化县蚩尤故里种植生态农场企业标准:Q/AHXZHS
01-2018 《安
化小籽花生种

植技术规范》
 
 
2
 
 
罗浮山豆腐花
 
 
广东省
 
博罗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现辖行政区域
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划定“罗浮山豆腐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博府请
〔2020〕47 号)
博罗县特种设备和计量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T/BLTJBX 17-2021 《罗
浮山豆腐花》
 
 
3
 
 
彭州蒜薹
 
 
四川省
 
彭州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致和街道、隆丰街道、丽春镇、九尺镇、丹景山镇、葛仙山镇共 7 个镇、街道现
辖行政区域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彭州蒜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函(彭府函〔2021〕47
号)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彭州蒜薹》(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2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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