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总局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紫云春茶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12号)
时间:2023-01-11 08:51:44  来源:  作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紫云春茶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1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紫云春茶、故城龙凤贡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两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 紫云春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 故城龙凤贡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月4日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地标目录
平台首页 | 国际地标 | 地标保护 |  申报流程 |  地标使用 |  知识产权 |  品牌效应 | 关于平台 |  
友情链接:  防伪技术   防伪标签   防伪公司   产业调查报告   金芒果地理标志国际博览会推荐品牌  
全国咨询热线:400-6040-315   京ICP备09101765号
Copyright © 1998 - 2013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