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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浙江安吉圣丰茶业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时间:2023-05-16 20:24:56  来源:  作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浙江安吉圣丰茶业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有关规定,生产龙井茶、安吉白茶2个产品的5家市场主体(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市场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序号 地区 产品名称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杭州 龙井茶 杭州大涤山茶叶专业合作社 93330110MA2KKKXC0G  
2 杭州 龙井茶 浙江骆驼九宇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91330000704204132D  
3 湖州 安吉白茶 浙江安吉圣丰茶业有限公司 91330523MA2B3UJN84  
4 湖州 安吉白茶 安吉仙泉茶叶专业合作社 93330523MA29J76D6Q  
5 湖州 安吉白茶 安吉递铺恒润茶场 92330523MA29KU7P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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