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49号)公告
时间:2020-06-15 09:33:04 来源: 作者:
关于核准贵州省普安县古茶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黔市监公告〔2020〕49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办法》,生产普安红茶等6个产品的1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我局审核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10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 10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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