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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信宜两市掀起“三华李”称谓争夺战
时间:2013-12-26 15:23:29  来源:  作者:

7月12日,翁源县政府向国家质检总局发函,请示要求保护“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该函指出,“三华李”原产地是翁源,依据该县原三华镇的三华村而命名,并于2010年2月被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但是,信宜市坚持使用“信宜三华李”的称谓,翁源县由此认为该市构成侵权,特请求国家质检总局制止信宜市使用该称谓“以维护翁源县‘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的合法权益”。

而在此前,关于“三华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争议”已然展开。“三华李”作为岭南名优水果,相关品系的李树在我省的信宜市、从化市、兴宁市等地得到推广种植,各地能否继续使用带有“三华李”的称谓?围绕这一问题,“三华李”的两大主要产区,翁源和信宜,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而这场争议的背后,却显示出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实施中的诸多困境。

翁源要专权 信宜有异议

争议缘起近期“岭南十大佳果”的评选,“信宜三华李”在投票中超过翁源县“三华李”而位居前列。在此过程中,翁源县意识到自己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正被其他地方使用称谓,于是向“‘岭南十大佳果’评选活动组委会”发出了《关于要求保护翁源“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停止侵权行为的函》。

该函提出,“三华李”是翁源县久负盛名的名优、特色水果品牌,并于2010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等3个镇。也就是说,按照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三华李”这一称谓,必须向翁源县质监部门申请,经省质监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否则,构成侵权行为。

为此,翁源县要求“‘岭南十大佳果’评选活动组委会”在评选活动中取消“信宜三华李”和“兴宁三华李”的称谓。

对于翁源要求其他地方停止使用“三华李”称谓的说法,信宜市则不以为然。该市水果局局长刘铨邦认为,“三华李”的称谓早已家喻户晓,并非特指翁源生产的李才叫“三华李”。他介绍,信宜规模种植三华李已有30多年历史,目前种植面积达20万亩,是广东最大的县级三华李生产基地,并在2006年荣获“中国三华李产业龙头县(市)”称号,信宜三华李早已驰名海内外。“这几年信宜三华李通过品种改进,品质比翁源的还好,而且种植规模也远远超过翁源。”刘铨邦认为,翁源县不允许其他地方使用“三华李”并不合理,广东不少地方都种植三华李,翁源县政府只限定翁源三个镇使用这一称谓,并不符合广东发展实际。

为此,信宜市立即作出了回应,以市政府的名义向“‘岭南十大佳果’评选活动组委会”说明,“信宜三华李”的质量标准与其他地方的“三华李”有着很大的不同,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对“翁源三华李”不存在侵权问题,同时,对“三华李”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异议。

“三华李”是商品名还是品种名?


两地政府互相“叫板”,外界有弹有赞。有关“三华李”称谓使用权的问题在信宜网络论坛———“玉都风情”引起热议,不少网民对翁源县政府的做法表示不解,认为借以炒作。也有读者赞赏翁源县政府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意识。

对此,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彭春文律师认为,如果“三华李”确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则意味着,只有在规定地域范围内生产的产品并且经过质监部门审核批准,才能使用“三华李”的名称。非规定地域范围内的产品,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三华李”作为产品名称,即使经申请支付费用也不能使用。

翁源县质监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地理标志保护也就是原产地保护,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体现。如“红富士”苹果,原产地是日本国,我国很多地方种植的苹果是“富士品系”,但各地在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时,要么是“某地苹果”、要么是“某地金果”,尚未有“某地红富士”,否则构成侵权,还将“吃”到国际官司。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法律规定,获得地理标志保护有专有权,其他地方使用即构成侵权。三华李在广东多处种植,各地政府应该尽早申请保护,以便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合法地位。

然而也有官员和专家对此提出异议。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所长谭耀文认为,“三华李”是一个品种,在农业学校的教科书中都如此称谓。同一个品种,因为种植地域不同,气候、土壤条件不同,产品的品质也不尽相同。如沙田柚也是品种名,无论什么地方种植,都叫沙田柚,但品质并不相同。据了解,沙田柚原产广西容县沙田,故称之为沙田柚,全国多个地方均有种植,但仍称之为沙田柚。有多个地方的沙田柚也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如仁化县长坝沙田柚、长寿沙田柚等均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但没有理由将“沙田柚”作为商品名保护起来。

而事件的另一涉事方——— 兴宁市人民政府则向“岭南十大佳果”评选组委会表示,“兴宁三华李”正式退出佳果评选。不过,兴宁市农业局局长陈秋吾告诉媒体记者,尽管翁源县申请了地理标志保护,但各地还是会使用这一称谓,人们已经将“三华李”当成品种名称,这是翁源县无法控制的。

多头管理困扰地理标志保护

“三华李”是商品名还是品种名,是翁源和信宜这场争议的关键问题,然而,记者查阅了有关文件,却发现,工商、质监等不同部门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的解读。

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很明显,既然国家质检总局将“三华李”列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便是将“三华李”当成一种商品名。

然而,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却了解到,翁源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地理标志为“翁源三华李”(注册号为3130826),注册人为翁源县三华李研究中心,而并非“三华李”商标。商标局也将“三华李”当作品种名对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审查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商标局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翁源县如果认为“三华李”可以作为商标,需要列举证据证明。

同样一个事情,两个部门有两种不同的看法,这显示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多头管理的乱象。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有三个机构在处理与地理标志相关的申请注册和使用管理事宜,分别是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以及各自下属的具体执法部门。

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所长谭耀文认为,地理标志存在多部门管理,政策之间相互打架的情况,即使专门研习知识产权制度的人,也会感觉这项政策的散和乱。如果国家没有形成统一管理,类似的问题还会层出不穷。

翁源担忧大锅饭做烂“三华李”


在管理部门混乱的同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场混乱,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也成了其发展壮大的一大软肋。记者了解到,除三华李外,四会沙糖桔、德庆贡柑等水果几乎面临同样问题。四会沙糖桔是广东第一个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柑桔产品。然而在广东柑桔各大产区,以“四会沙糖桔”作商标招揽消费者的果商大有人在。对此,四会并无法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对此,翁源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援引营销人士的说法表示,“地域名品在发展过程中,有一种普遍现象:以产地和品类命名。产品名称几乎全部不假思索地‘以产地为名’或者‘产地品类名’。如‘兴宁三华李’、‘信宜三华李’,这种做法为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以产地和品类为名的危害是,一是产地资源共享,产地名称成了通用名,谁都可以叫,被吃了大锅饭。结果,大家对产地资源,能用的时候只管抢占滥用,泥沙俱下,直到做臭才算;二是产品名称太过通用,没有专属感,太容易给跟随者甚至是假冒者以机会。‘三华李’遭遇的正是这样的困境。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众多地域名品所头痛的公共课题!”

翁源县农业局水果办主任张利添告诉记者,信宜市所产的李果,当地叫得响的是“钱排李”,为何一定要叫“三华李”?他还说,翁源的“三华李”种植地域是有严格限定的,但品质有保证,市场供不应求。而信宜的李果产量虽高,市场前景也好,但有相当一部分用于果脯加工,“谁又能保证在‘大锅饭’下不砸掉‘三华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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