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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10 21:12:35  来源:  作者:

    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承德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抢抓东西部扶贫协作京津对口帮扶和消费扶贫政策的重大机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创建“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为指导,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立足承德生态优势、绿色优势,通过做大做强“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强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我市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优势,解决农产品价值与市场价格倒挂问题,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协调联动”原则,采取规划引领、示范带动、政策保障、合力推进的举措,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品牌培育成效显著,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品质管控卓有成效,品牌效应持续显现,产品价值大幅提升,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消费扶贫政策得以落实。阶段性目标确定为:

   到2019年底,优先引导一批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进驻平台。初步构建起“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营销、质量标准等体系,完善“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管理、保护机制,逐步挖掘、培育、创新、传播“承德山水”质量品牌文化,确保“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在京津冀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

   到2020年底,引导30家农业领军龙头企业进驻平台。“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京津冀具有较强影响力,并逐步向全国市场辐射,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力显著增强,确保带动5万户以上贫困户稳定增收,凸显消费扶贫效果。

   到2021年底,力争30家农业领军龙头企业和30家创新成长型企业全部进驻平台。培育有机、绿色等认证企业150家以上、产品250个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达到25个;涉农商标注册总量达到7500个以上。“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成为全国高知名度品牌。逐步将“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从农产品延伸到文化旅游、天然饮用水等领域。

   三、推进措施

   为实现工作目标,确保工作落实,确定实施“1118”工作举措。即组建一个“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平台;打造一个“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完善一个农业品牌发展规划;构建品牌基地建设、质量标准、安全监管、认证与检验检测、产品追溯、准入退出、品牌营销、知识产权保护八大体系。

   (一)组建“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平台

   市委、市政府授权承德供销集团,与北京供销社、天津供销社、河北省供销社等合作方共同出资,成立承德山水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品牌网络运营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实行认缴制。承德方主要负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京津冀合作方主要负责与当地政府争取消费扶贫的相关配套措施,提供消费市场信息,促进农超对接,引导“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在当地消费。

   (二)打造“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成立承德山水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并负责“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的许可使用、运营和管理。制定《承德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采取签订许可使用合同、统一宣传标识、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许可使用进行全过程规范,保护“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专用权。

   (三)完善农业品牌发展规划

   加快落实承德市《关于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完善、优化农业品牌发展的相关规划,实施“承德山水”子品牌培育工程。按照全市统一规划,结合区域实际,各县(市、区)积极培育一批以县区为主体的区域品牌、一批领军企业品牌、一批产品品牌(注册商标品牌),重点加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建设。利用子品牌的特色、质量优势提升母品牌的知名度,借助母品牌的影响力拓展子品牌的发展空间,实现母品牌和子品牌良性互动,带动更多质量稳定、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入“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

   (四)构建八大体系

   1.品牌基地建设体系。立足“一环六带”全域产业布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集中力量抓好以“五个百万”为重点的产业带项目建设,建设一批规范标准的农产品种养基地。持续深入开展“扶龙行动”,扶持壮大以“双30强企业”为主体的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品牌创建主体,发挥龙头企业组织化、产业化优势,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相联结,与原料基地建设相结合,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化联合体和企业品牌。按照“一县一品”的思路,做大做强六大特产之乡,扶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在品牌引领下集聚,积极培育果菜菌、肉薯药等“大而优”的大宗农产品品牌,同时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发展地域特色鲜明的“小而美”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与基地建设有机结合,实现每个使用“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产品都有基地支撑,每个基地都有规范化体系保障。

   2.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构建覆盖全类别、全产业链的产品标准体系和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标准体系。统一规范在生长环境、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贮运操作、包装运输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形成既与国际标准接轨又适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鼓励使用“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先进农产品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具有承德鲜明区域特色可量化特征指标的“承德山水”产品标准。鼓励及时将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标准话语权,用高标准引领高质量。

   3.安全监管体系。以农业生产基地为主体,开展水质、土壤、空气等项目的产地环境检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落实企业农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规范使用、产品自检自查报告、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和监督、质量安全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质量保障制度,确保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平台销售全链条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建立产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及时发现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4.认证与检验检测体系。推动使用“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原产地产品认证、质量安全认证,鼓励龙头企业开展HACCP、ISO22000等管理体系认证。在“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具备一定影响力后,探索品牌认证模式,通过认证的权威性提高品牌认可度。发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基础作用,确保抽检产品符合安全要求。引进国家级、省级等权威检验机构对农产品特色优势量化指标进行检验检测,扩大“承德山水”农产品质量、品牌的影响力。

   5.产品追溯体系。加强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监管,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及二维码追溯制度,建立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托互联网技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数据为支撑,实现“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6.准入退出体系。根据“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体系,依法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准入产品强制检验,加强日常管理,把好品牌准入关。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承德山水”农产品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检测,对评估不合格、检验检测不合格、有损“承德山水”品牌声誉的农产品和违反“承德山水”品牌许可使用规则的企业,终止其“承德山水”商标许可使用资格。

   7.品牌营销体系。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平台主体作用,以消费者认可为目的,延伸品牌生命力,提高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消费扶贫京津结对帮扶政策,建立京津冀消费扶贫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定向直供直销活动,推动北京、天津组织各级各单位优先采购“承德山水”品牌农产品。京、津合作方通过运营平台在其区域内所销售的农产品,可先按其销售净利润给予大额奖励抽成,之后再按运营平台股权比例参与利润分成。推进承德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形成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强“承德山水”全媒体宣传推广,重点聚焦中央及省级媒体以及新兴媒体。制作“承德山水”PC端及手机端电商交易平台,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承德山水”农产品旗舰店,注册“承德山水”官方微信公众号。拍摄“承德山水”专题片,有针对性地在北京、天津特定区域定期投放,以公益广告形式在央视等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推介。举办承德“承德山水”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推介会,参加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京承及津承农业产业扶贫协作推进会议等产销对接活动,将“承德山水”农产品推向市场。

   8.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建立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社会监督和司法维权保障“四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优先享受相关品牌保护业务培训、维权指导。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侵权违法行为。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承德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品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推进方案,落实好本部门工作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支持合力。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保障。将“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作为京津对口帮扶重要工作,列入京津冀协作对口支援省级战略,积极争取京津消费扶贫配额支持。结合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在国家和省级先行先试的政策中,对“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各级各部门要将“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承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三)强化资金扶持。制定《扶持“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政策》。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用于“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策划、宣传及市场营销、日常监管检测、配套设施投入、培训和服务等工作。优先切块使用好京津对口扶贫支援协作资金,加强与北京、天津对接沟通,完成好年度消费扶贫配额任务。积极整合使用各类涉农资金,助力区域品牌建设,通过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形式,设立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双30强”龙头企业进行品牌培育和打造。充分发挥增信基金、农业产业引导基金、财通股权基金的杠杆作用,优先用于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四)强化宣传引导。以“京津水源地,生态好产品”为区域品牌宣传语,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农交会、品牌推介会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品牌宣传活动,讲好“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故事,介绍典型经验,提高自主农产品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将“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逐步打造成全国生态精品农产品区域品牌,最终有效提升承德生态农业的整体影响力。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承德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对品牌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品牌建设顺利进行。将“承德山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质量强市”工作综合考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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