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阜城鸭梨等5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58号)
时间:2021-11-19 08:45:38 来源: 作者: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5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阜城鸭梨等5个产品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五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河北、安徽、四川、陕西等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阜城鸭梨、和村苹果、宣汉桃花米、白庙血橙、合阳远志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申 请 产品名称 |
省份 |
申请机构 |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
地方政府界定产地范围的建议文件 |
标准或技术规范 |
1 |
阜城鸭梨 |
河北省 |
阜城县人民政府 |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霞口镇、王集乡共 2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
阜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阜城鸭梨地理标 、 志产品保护范围建议的请示(阜政呈 〔2018〕38 号) |
河北省地方标准: 《地理标志产品 阜城鸭梨》 (草案) |
2 |
和村苹果 |
安徽省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现辖行政区域 |
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和村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烈政函 〔2021〕9 号) |
淮北市地方标准: DB3406/T 0367-2016 《和村苹 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 个月内向我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 11月 12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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