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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
时间:2020-07-22 09:38:15  来源:  作者:

    黑龙江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黑龙江省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起步较早,2003年5月,该省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获得批准,截止2019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共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1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8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140 个。2019 年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信息, 全省共有10个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超亿元,品牌价值总额 1384亿元,其中五常大米、佳木斯大米、东宁黑木耳、庆安大米和方正大米5个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超过 100 亿元,其中,“五常大米”品牌价值最高,为677.93 亿元,在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排行榜中,位列第六位。以全省注册的71 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为例,从产品类型看,主要以粮油、果蔬为主,包括粮食油料类31 个、蔬菜水果类 17个、酒类6个、中药材类3个、水产品类3个等。大米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最多,共18个。71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有18个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了商标。

   从地域分布来看,各个地区均有分布,但发展不平衡,最多的地区为齐齐哈尔,拥有 14 件地理标志产品,较少的是大庆、大兴安岭、鸡西地区,只有两件。从核准企业数量来看,企业数为零的地理标志产品为47件,占比66.2%,企业数 1~20 的地理标志产品为 21 件,占比 29.5%。核准企业数量最多的是五常大米,企业数为 286 家。从执行标准情况看:五常大米等 9 种产品制定了国家标准,响水大米等 43 种产品制定了地方标准,黑土地白酒等 16 个产品制定了企业标准,3 个产品未制定相关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中 58 种产品制定的标准为产品标准,10 个产品制定的是技术规程类标准。

   发展对策

   地理标志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手段。在 2019 年 3 月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地理标志提出了具体部署和明确要求,扎实做好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助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成为不少地方发展特色经济,实施精准脱贫的主要途径之一。在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由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联合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地理标志保护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专题论坛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我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众多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正在成为改善地区经济发展面貌、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手段。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可以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有利于激励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形成让消费者放心的良性循环市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促进国际经贸往来。

   3.1 增加地理标志产品数量

   各地区协调发展黑龙江省是农业资源非常丰富的农业大省,但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仅有71个,2个正在申报,尚未批准。从数量上来看仅占全国总数的 3%,远远低于其他省份。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还有待进一步发掘和开发。另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核准企业数量不足,一半以上地理标志产品的核准企业数量为零,说明企业在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意识还不足。各地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资源很丰富,但是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却很少;一些地方在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时很积极,但后续监管滞后,企业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不高。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深度挖掘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协会的主导作用,提升生产经营者运用地理标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效应,增强竞争力

   全省各级地理标志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支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实施名牌战略。在众多的地理标志中, 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带动全省地方经济的发展。各地以 “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为主要模式,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提升产品附加值,使资源比较优势就地转化为经济优势,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有效路径。通过协会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企业文明经营、守法经营,严把质量关,让产品的品质和知名度保持一致。地理标志保护正成为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黑龙江省同江市是国家定点扶贫县(市),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扶下,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工作在当地扎实推进,目前形成了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培育、生产、加工等产业链,同江大豆、同江玉米等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有效改变了当地经济发展面貌,带动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3.3 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2019 年 12 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在全国 11个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黑龙江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等制度,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建立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 加大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抽查,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质量。目前黑龙江省71个 地理标志产品,仅有五常大米(GB/T 19266-2008)、饶河东北黑蜂(GB/T 19330-2008)、方正大米(GB/T 20040-2005)、 宝 清 红 小 豆 (GB/T 20442-2006)、抚远鲟鳇鱼和大马哈鱼(GB/T 19853-2008)、宝清大白板南瓜籽(GB/T 24712-2009)、梅里斯洋葱(GB/T 30723-2014)、玉泉酒(GB/T 21261-2007)等 9种产品制定了国家标准,其余均为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因此进一步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规范其生产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确保产品质量。

   3.4 加强宣传,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展览会等媒介,广泛向社会宣传和普及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的有关知识,使全省更多的基层干部和农民懂得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出台鼓励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的政策,鼓励已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注册证明商标,同时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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