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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试点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努力打响地标品牌
时间:2023-06-02 16:42:03  来源:  作者:

    日前,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构建新型政企关系”全面合作协议基础上,门头沟区区市场监管局和北京IP共建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关系,签订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通力合作,重点围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调研、挖掘,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区域特色品牌、乡村振兴的有机融合。

   交流培训,加深认知。邀请北京IP先后来到清水镇、龙泉镇、雁翅镇、雁翅镇开展培训、宣讲活动,围绕太子墓苹果、泗家水香椿、龙泉雾香白杏、琉璃渠琉璃、妙峰山玫瑰等产品的资源挖掘和申报工作进行讲解,对前期梳理的问题给予指导并作出解决建议,进一步加深对商标注册、使用的认知。

   调研座谈,深度剖析。邀请北京IP到龙泉务村实地考察,对龙泉务香白杏申请地标基础条件进行深入了解;开展门头沟区地理标志资源及地标申报工作调研座谈活动,进一步明确以地理标志“小切口”带动产业的大发展思路,通过深度拓展产业链条,带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

   分工合作,严格流程。向区政府提交由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申请注册的“龙泉务香白杏”、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太子墓村苹果协会申请注册的“太子墓苹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请示,并报请区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函申报上述2个地理标志产品。配合北京IP赴国家图书馆查阅门头沟相关地标产品的文献记载材料,完善地理标志申请材料。

   当前,地理标志工作推进中还面临着很多难题,一是部分知名度很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并没有文献记载,例如:泗家水香椿和清水豆腐的文献记载缺失,目前还未找到。二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注册为普通商标的情况比较突出(拟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名称6个,存在近似商标5个)。三是部分村集体对于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意识薄弱。四是权利人对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后的使用和运营问题没有清晰思路。

   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紧盯问题难点,精准发力:一是在扩大搜索范围的同时,积极联系区档案馆,把具有悠久历史的地理标志产品写进《年鉴》、《林业志》、《农业志》等刊物。二是通过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全力清除跟门头沟区拟申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近似的普通商标。三是不定期对相关村、镇开展普通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及使用的宣讲工作,同时,对门头沟区10多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阶梯状规划培育和申请。(目前正在申请的地理标志商标有:太子墓苹果、龙泉务香白杏;可准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有:泗家水香椿、龙泉务骆驼黄、琉璃渠琉璃、妙锋山玫瑰、清水豆腐、陇驾庄盖柿、灵水大枣、灵水核桃、灵水红杏、火村红杏、潭柘紫石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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