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漫河西瓜等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时间:2023-11-03 16:42:32 来源: 作者: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漫河西瓜、岫岩滑子蘑产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与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进行比对确认,河北省、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漫河西瓜、岫岩滑子蘑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保护的 地理标志 产品名称 |
申请人 所在 省份 |
申请人 | 地方人民政府 建议的地理标志 产品产地范围 |
地方人民政府 界定产地范围 的建议文件 |
标准或 技术规范 |
1 | 漫河西瓜 | 河北省 | 阜城县人民政府 |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漫河镇、古城镇共2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 阜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漫河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建议的请示(阜政呈〔2018〕40号) | 河北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漫河西瓜》(草案) |
2 | 岫岩滑子蘑 | 辽宁省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岫岩滑子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岫政〔2023〕24号) | 岫岩满族自治县达兴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企业标准:Q/XYDX 01-2023《岫岩滑子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28日
2023年9月28日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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