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34批)的通知
时间:2023-12-12 08:43:38 来源: 作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场主体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查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核验通过,现对“湖北福甜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等18家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和“京山市经均粮油有限公司”等4家变更专用标志使用信息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专用标志下载口令以纸质件形式统一下发至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请上述市场主体及时下载并按使用期限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主动履行专用标志印制报告义务,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效能。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台账,加强行政指导和监督管理,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附件:1.湖北省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第34批)
2.湖北省获准(变更)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地标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