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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邀请承办海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中期评估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3-11-23 14:26:34  来源:  作者: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就承办第一批海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中期评估工作组织询价,诚邀具有熟悉地理标志建设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前来参加本次项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第一批海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详见附件2)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评估。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和评估,并提交检查评估报告。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费用3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视作无效报价。

   三、评估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

   报价单位须根据《海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建设管理要求,结合海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实际制定完整的评估方案和评价标准。

   (二)检查评估要求

   检查评估专家组由至少3名专家组成,且至少有一名专家熟悉地理标志业务或从事地理标志咨询评估相关工作经验,其他两名有相关咨询评估工作经验。

   四、报价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承办方应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及商务纠纷,具有承办检查评估工作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单位按以上材料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报价单、检查评估方案、专家组成员简介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文件密封(封面注明参与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提交报价及服务方案文件的要求

   (一)报价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复印件盖章)等有效证照副本;

   (二)投标人将报价及服务方案文件装订成册后,应该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须按本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我局。

   (四)报价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人资格。

   六、报价须知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7:00时前递交。

   (二)材料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8号省知识产权局办公楼406室。

   (三)本项目综合考量报价人资质、实力、服务方案质量、价格等综合因素确定供应商。中标单位我局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样;联系电话:0898-66821923

   监督电话:0898-66222930

   特此公告

   附件1.保护示范区管理办法

   2.第一批海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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