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江苏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中期检查拟评价等次公示
时间:2023-12-14 20:14:56 来源: 作者: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专家评审、综合统分和会议研究,形成了拟评价等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纪委)
刘 云 025-83236386
附件:2022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中期检查拟评价等次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5日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2022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
中期检查拟评价等次
序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地理标志名称 | 中期检查等次 |
1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 洞庭(山)碧螺春茶 | 合格 |
2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 阳山水蜜桃 | 合格 |
3 | 句容市人民政府 | 丁庄葡萄 | 合格 |
4 | 连云港赣榆区人民政府 | 赣榆梭子蟹 | 合格 |
5 | 阜宁县人民政府 | 阜宁大糕 | 合格 |
6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 阳湖水蜜桃 | 合格 |
7 | 海安市人民政府 | 海安大米 | 合格 |
8 | 邳州市人民政府 | 邳州银杏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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