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调研评估

 

喜讯:2020我司开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许可备案与产品专用标准技术服务
时间:2020-07-07 10:14:01  来源:  作者:

 


   2020年4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五四号】公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多年以来,我国多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存使用,不仅不利于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识别,也增加了部分生产者的运营成本,加大了地理标志监管执法的工作难度。确定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制定办法,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对统一地理标志监管保护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地理标志的良好氛围。

1.jpg

   办法中对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公告的生产者和经商标局公告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的集体成员,以及经商标局公告备案的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被许可人方可作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主体申请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

2.jpg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功能操作说明中明确,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需提供被许可使用注册的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并备案的材料,包括注册商标许可备案公告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等(可二选一,也可都提供)。具体操作流程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许可地理标志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并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申请使用专用的产品生产者准备规范性材料,进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通过后发布商标许可备案公告。

3.jpg

   已获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的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已备案的证明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成员,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范性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县(区)→市→省→国家知识产权局逐级上报审查,受理申报:根据产品地域范围划分,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逐级负责受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省级初审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材料后,录入管理系统,报送国知局。国知局审查,生成下载口令:国知局审查不合格,则返回补正;审查合格,系统自动生成下载口令。下载矢量图:专用标志使用人(企业)凭下载口令登录【专用标志使用人系统】直接下载新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4.jpg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功能操作说明文档中要求:

   1、保护产品下载专用标志矢量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合法使用人专用标志的核准公告、合法使用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遵循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标准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并提交标准规范文件,获批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需根据产品的类别、范围、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因素,进一步配套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

   2、作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集体商标用标企业下载专用标志矢量文件需提交的材料有:该地理标志已经作为集体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含公告的全部内容)、注册公告或商标注册证扫描件等、集体商标(地理标志)注册人集体成员的材料,包括初步审定公告(含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所遵循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集体商标用标企业需提供标准相关信息及标准规范内容。

   3、作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证明商标用标企业下载专用标志矢量文件需提交的材料有:该地理标志已经作为证明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含公告的全部内容)、注册公告或商标注册证扫描件等、被许可使用注册的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并备案的材料,包括注册商标许可备案公告或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所遵循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证明商标用标企业需提供标志标准规范相关信息并提交标准内容。

5.jpg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及公布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功能操作说明后,我司立即组织专业骨干力量,对专用标志下载使用流程进行了反复研究,按照国知局规范管理要求,根据当前各级职能部门积极推动专用标志换标工作的安排,结合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当前换标实际困难和需求,先后制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备案服务方案、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提案、立项、起草等一系列的服务方案、以及地理标志信息化管理平台方案等。目前,已经构建形成了地理标志全链条的综合服务体系,以供地理标志管理者、从业者、参与者、爱好者参考选择。

6.jpg

   近期,各级职能部门纷纷以更换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起点,充分调动用标企业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用得上标、用得好标。强化专用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原汁原味”,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推动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新版专用标志将于年底前全部更换完成,旧的专用标志可以使用至今年年底,之后不得继续使用。2020年12月31日后,将统一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当前换标时间紧任务重,由我司前期参与的一些专用标志服务成果相继得到体现,专业的服务加速了换标的进度,也高质量的完成了地理标志相关任务。接下来,我们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技术实力,为我国地理标志事业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7.jpg​​​​​​​
  地标目录
平台首页 | 国际地标 | 地标保护 |  申报流程 |  地标使用 |  知识产权 |  品牌效应 | 关于平台 |  
友情链接:  防伪技术   防伪标签   防伪公司   产业调查报告   金芒果地理标志国际博览会推荐品牌  
全国咨询热线:400-6040-315   京ICP备09101765号
Copyright © 1998 - 2013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