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地理标志等统计数据
时间:2020-07-13 17:44:37 来源: 作者:
7月9日上午10时至11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发布了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有关情况。据介绍,上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四方面举措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2020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322家,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364件。截至2020年6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5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811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682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规模逐步扩大,较上年同期核准的116家明显增加,显示出通过加强对地理特征明显、人文特色鲜明、质量特性突出的地理标志实施保护,地理标志数量稳步提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
张司长介绍:2020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推进实施。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是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体系,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的重要举措。《办法》施行3个月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地理标志统一换标更加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专用标志下载、印制、发放和更换。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为4966家企业开通专用标志矢量图下载权限,占核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总数的56%。
二是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更加高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严格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压缩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时间一半以上。
三是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更加严格。完善“互联网+”保护监管体系,组织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台账,聚焦线上销售平台,兼顾实体零售和流通市场,加强对相关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情况的主动监测和有关举报投诉信息的调查处理。
四是专用标志使用宣传更加深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和日常监管信息。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通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政策咨询电话,畅通公众问询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监督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宣传广度与深度,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成效。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严格申报核准程序和要求,建立“有进有出”的专用标志使用动态管理机制,更好发挥地理标志保护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提升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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