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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江开展跨区域合作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时间:2024-01-04 10:14:43  来源:  作者: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铁拳行动”“春雷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采取3项举措跨区域联动强化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立跨区域执法保护协作机制。该局先后与重庆市潼南区、遂宁市大英县、绵阳市三台县、泸州市古蔺县等地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联合办案、关联案件协查、委托调查取证等工作,提高了执法时效性、专业性和系统性。通过德阳、泸州两地案件线索移送,组织执法力量赴自贡、泸州等地调查取证,查办某公司生产经营的“古蔺工艺”挂面侵犯“古蔺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

   开展区域内外地理标志同等保护。该局所属永兴市场监管所按照德阳市“知识产权嵌入式执法模式”,发现辖区有两家副食店销售标称产地为“河南商丘夏邑县”的粉丝,其外包装标示“尤口粉丝”“龙卩粉丝”,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龙口粉丝”极其相似,容易误导消费者将其当成“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随即对此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相关线索进行通报。针对本地“中江挂面”“中江白芍”“中江丹参”三枚地理标志的保护,该局分别与中江手工挂面协会、中江县中药材行业协会签订《地理标志(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知识产权维权联系协议》。向地标用标企业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地标管理和使用各项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地标运作、使用保护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地标企业各类商标侵权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办,严厉打击地标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为保护地标产品品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规范本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该局制定印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参考》,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台账》,对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开展全覆盖行政检查指导,规范其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11份,纠正使用方式6次。动员企业积极向上申请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截至目前共核准地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15家。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与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网络平台企业总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一道,加强违法线索、监管标准、保护信息的互联互通,为持续构建地理标志跨区域协同保护工作格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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