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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成立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通知
时间:2022-10-31 08:59:05  来源:  作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成立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通知

国知发保函字〔2022〕155号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和《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函》(英政函〔2015〕151号)、《关于同意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英山云雾茶)的通知》(质检科函〔2015〕13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示范区承担单位自评和评审专家组实地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认为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已完成示范区筹建相关工作任务,现批准成立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请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组织好示范区建设相关单位及示范区内的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建立示范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英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际,构建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业务体系,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充分发挥示范区在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竞争力、支撑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19日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基本情况

   英山,隶属于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北部,是鄂豫皖三省边境的腹地中心,总面积1449平方公里,辖8个镇、3个乡,总人口约36万人。英山有着悠久的历史,乃七星拱月之县,境内群山绵延,土地肥沃,山川秀丽,山城锦绣,物产富饶,是湖北也是全国重点产茶县,自古就是中国茶叶之乡。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提出建设“全国名茶县”,并定于每年谷雨举办茶叶节。2009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英山云雾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5年12月,英山县被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英山云雾茶)”,五年来,我县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有关筹建工作,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2018年英山全县茶园面积近26万亩、茶叶产量2.8万吨,系列产值20.76亿元,均价74.1元/公斤,与2015年度同期相比,分别扩大5.6%、增产7.9%,增收40.8%,均价增长30.4%。全县11个乡镇,有10个乡镇成为茶叶专业乡镇,杨柳湾镇被誉为“大别山区茶叶第一镇”,红山镇被评为“全省十强茶叶乡镇”。全县已建成了5个万亩生态茶叶带,50多个千亩茶叶小区,60多个茶叶专业村,加工厂房面积达到23万平方米,拥有各种制茶机具8200多台(套),形成了健全完善富有实力的茶业产业体系。

   同时,英山县把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着力点,不断加强英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强化企业规范和行业自律,通过持续监督抽查,确保产品质量特色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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