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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对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分别给予每件最高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时间:2023-07-12 20:59:16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商标品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年-2024年)》(常市监〔2022〕14号)和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商标品牌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标准

   (一)驰名商标。2022年,我市(不含溧阳市)在维权过程中被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商标给予商标持有人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2022年,我市(不含溧阳市)获得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对商标持有人分别给予每件最高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二、奖励程序

   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承诺书、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相关文件、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各辖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三、其他要求

   请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完成相关奖励申请,过期视做自愿放弃。

   四、联系方式
单 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金坛区知识产权局 马忠亮 82299036
武进区知识产权局 殷亚红 86318139
新北区知识产权局 王 刚 85178985
天宁区知识产权局 周 平 69661537
钟楼区知识产权局 甘晓玲 88891781
常州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肖 鹏 89863376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魏 金 88588192

   附件:信用承诺书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专项资金将严格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单位(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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